我们现在所说的核定征收一般情况都是指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所得的核定征收,个人独资的核定征收再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受到了很多企业和个人的青睐,主要的原因就是可以利用个人独资的核定征收来降低综合税负,且核定征收基本上又不考虑进项,所以对于一些缺乏成本票的公司和个人的业务模式来说非常的便捷实用。
目前个独的核定征收基本都是按照10%的应税率核定的,有的地区是5%,但总的来说10%是属于一个合理的应税率,因为应税率低于10%,实际的所得税税负率基本都低于1%了,有的地区无论前期说得多好,都有可能要求补税至2个点。而10%基本都是在2%左右,所以从税负率上来说比较符合实际情况。
然后是对照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独资企业实际的个人所得税,如核定征收的个人独资销售额300万,按照10%的利润率核定后的利润则是30万,对应的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05万,实际个税则为4.95万,换算税负率为1.65%。
当然一个企业肯定是需要缴纳增值税和附加税的,目前个人独资可以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政策,适用1%的征收率,附加税0.06%左右,专票和普票都可以开。
那么为什么说核定征收目前有点越走越远的趋势呢?而且各地也都在相继收紧政策,虽不至于短时间全面取消,但是各方面的监管肯定是会越来越严格的。
s先核定征收主要是对于一些小规模纳税人,财务制度不健全,无法核实费用成本等问题,因此直接采用核定征收,所以对于企业的进项成本费用也就不再做考虑。而有些地区大量的做一般纳税人的核定征收,一年开票的销售收入上千万,按理说这样规模的企业应该有一个完整的财务制度,能正确核算收入,费用等,按照查账征收正常申报所得税。所以目前一般纳税人的核定征收基本都取消了,即使还有部分地区可以,但是也会随之改为查账,这是趋势。
其次是一些平台对于企业的把控不过关,明知企业是虚假业务,只是用于走账等,还是大规模的引入,如近些年出现问题的普遍行业“医药企业”,因为医药行业“两票制”改革,中间省去了大量的医药代表或分销方的票,所以药企通过大规模的注册个独,然后以推广服务,咨询服务等形式给自己开票做成本减少企业所得税,这种形式暴雷的不在少数,而且出现了问题还会影响到园区其他正常的企业。
综合诸多因素,加上当前国家对于税收的监管更加的大数据化,严格化,所以目前核定征收收紧是开始,地方园区对于核定征收的监管会更加的严格,对于投资人的考察,业务的真实性等都要多方面考虑,因此目前园区对于入驻的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业务是一样要求真实的,基本的三流一致一定要提供。如果是销售类型的企业,无论是哪一方承担的运输物流,即使是业务方承担的运输,也要拿出物流凭证。事关企业自身的税务问题,务必重视,核定征收不是不可以申请,是要按照合规合理的方式,正常的经营申请核定征收,降低综合税负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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